第十章 第一次穿上女装是什么体验?

  “去特么的破枪!什么垃圾,还刚出狱的强奸犯哩,表面上凶狠得像个黑帮老大,实际上只敢拿假枪唬人,真是屑中之屑!”

  李纯欲快要气疯了,她朝着半死不活、即将死亡的魁梧光头猛开十枪。

  只听砰砰连响。

  然而射出的子弹仅仅是塑料弹,杀伤力小得可怜,顶多只能把濒死的他打得更加痉挛。

  “学妹,他人都快死了,就别鞭尸了,其实我们该庆幸,这是把假枪也好,如果是真枪,你刚才去近身偷袭他的时候可就太危险了,毕竟子弹永远都比拳脚快啊,万一你有个什么闪失……”

  周启明苦笑着安慰,他也有点懵逼,怎么总感觉李纯欲在期待着危险?难道她这么追求刺激的吗?

  “你闭嘴!”

  李纯欲心情糟糕透顶,劈头盖脸就朝周启明大骂一顿:

  “姓周的你也是烂透了!整天想着逞英雄,结果连个拿假枪的废物光头佬你都打不过,你还有脸劝我别鞭尸,哼,你也就只会喊喊口号而已,成天以为自己在英雄救美,结果还不是靠我来救场,废物,你真是个废物。”

  “我……”

  被李纯欲这般指责谩骂,周启明张了张嘴,却只觉得喉咙无比沉重,好半晌都说不出话来。

  他心中酸楚憋屈,无地自容。

  他丝毫都不觉得李纯欲尖酸刻薄说的话太重了,他只觉得一切问题都出在自己身上,如果自己能再强一点,可以给她百分百的温暖港湾,那该有多好。

  这时候,刚才那个被魁梧壮汉拳打脚踢过的白发老头凑了过来,劝慰道:

  “闺女啊,你就别责怪你的男友了……他已经做得很好了,你瞅瞅,他为你出头,愣是跟那个恶霸打得鼻青面肿,浑身带伤,就更别说刚才他们刀刃战的时候有多凶险了……为了你他连性命都可以豁出去,你还指责他干什么?这不是太薄情寡义了吗?”

  李纯欲冷着脸,朝白发老头翻了翻白眼道:

  “胡说什么呢,我跟他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,我早就有心仪的对象了。”

  “那不就更难得了么?”

  白发老头抹了抹唇角上的血迹,似乎忘了被光头殴打的疼痛,一张老脸笑得皱纹都灿烂起来:

  “他连你男友都不是,却还能为你豁出性命,这难道不比你心仪的对象强?难道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心意和人品么?男人啊,强不强无所谓,最主要的还是那份心……”

  李纯欲听得脸色都阴沉冷厉了下来。

  这什么鬼啊?

  乱点鸳鸯的臭老头!

  她跟周启明不过是舍友关系而已。

  顶多,她也就把周启明当成工具人,用完就扔。

  在她看来,即便她变成了漂亮得要命的火辣御姐,周启明那种老实本分的铁憨憨也不敢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。

  她可是李淳玉的“女朋友”,向来重情重义的周启明绝不会撬墙角的。

  “老伯,你快别说了……”

  周启明像是被人揭破了不能见光的秘密,连忙阻止白发老头说下去。

  他也是个要脸的人,没有足够的力量之前他哪里敢让李纯欲知道他的心意?

  如果李纯欲知道他对她很心动,那接下来的相处,她一定会很防备吧,说不定还会一脚把他踹开,然后独自去寻找她挚爱的淳玉哥哥。

  “呵呵,是我小老头多嘴了,多嘴了……”

  白发老头识趣地闭上嘴巴。

  他转而抄起地上散落的一根擀面杖,然后走到半死不活的魁梧光头面前,嘴里嘀咕着:

  “恶霸,没想到吧风水轮流转,你屡次三番抢走我辛苦找出来的食物,还打了我三次,骨头都险些散架了,这回我非得拿棒锥敲烂你脑瓜子!”

  白发老头显然对魁梧光头恨之入骨,就像是痛打落水狗一样,咚咚咚地砸下去。

  “别,先别打死他!”

  “等等我,我也要痛殴他!”

  “那个人渣,我前后找到过三包夹心饼全被他抢了,我要他不得好死!”

  超市里其余人,也都纷纷赶来,各自抄着平底锅、高压锅、折叠椅跑过来,围殴魁梧光头。

  也不怪他们对魁梧光头有着深仇大恨……

  他们实在是被欺压惨了,动不动就被他殴打,而且他们费心费力,从满地散落的柜子里翻找出一点点食物,也大多都会被他暴力抢走,简直让人绝望。

  “无聊。”

  李纯欲可没空理会这群人的闹剧,她只冷淡地瞥了一眼周启明,没好气道:

  “喂,姓周的,你伤得重不重?还能走不?”

  周启明连忙挺直了腰梁,让自己站得像一杆标枪似的,强忍着疼痛道:

  “我好着呢,这点小伤不碍事!”

  “嗯,那走吧,这家超市早就被搜刮得差不多了,很难再有油水,我们去别家转转。”

  “嗯,走。”

  浑身淤青的周启明虽然很想躺下来休息一下,但他刚刚才被她骂废物,让他男人尊严颇为受伤,所以他就算硬撑着也不敢开口要求休息。

  男人啊,总归不愿意在女人面前表现得太狼狈。

  男人任何时候都可以丢脸,唯独在女人面前不能丢脸……至少,不能在心仪的女孩子面前丢太多的脸。

  才刚走出两步,盯着李纯欲背影的周启明就想到了什么。

  “学妹,你等一下……”

  李纯欲一脸不耐烦地回眸瞪着他:

  “干嘛?磨磨蹭蹭的。”

  她现在心情糟糕着呢,对周启明能有好脸色才怪。

  “你的衣服被喷溅了很多血迹……继续穿着的话会很难受的,要不,我帮你找件衣服来换?”

  “行吧,换就换。”

  李纯欲本来是穿了一件冲锋衣的。

  可她刚刚捅破了魁梧光头的脖子,溅出来的鲜血洒了她一身,就连俏丽雪白的脸蛋也沾染了一点。

  其实衣服带不带血她无所谓。

  但是浓重的血腥味会吸引来一种巨型苍蝇,油绿油绿的,体型大如海碗。

  这种巨型苍蝇没什么杀伤力,不会对人类造成太大威胁,可是李纯欲不希望自己身后嗡嗡嗡地跟着一大群巨型绿头苍蝇,那不得恶心死。

  所以她不得不换。